我国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示范面扩大
日前,务院医改办、家卫生计生委、财政部、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确定医院综合改进首批家级示范城市和其次批家级示范县的通知》,决定扩大医院综合改进示范范围,将北京市等15个城市确定为医院综合改进首批家级示范城市,将天津市北辰区等26个县(区、市、旗)确定为其次批家级示范县(区、市、旗)。
《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以体制机制改进为核心,详细深化医院综合改进,努力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改进经验,为深化医院综合改进立标杆、树典型。对于家层面提出具体要求的改进任务,要不折不扣落实;家层面提出原则要求的,要细化实化改进举措,探索出符合当地实际的医院综合改进路子。要在做好规定动作的同时,精心设计自选动作,打造亮点,落到实处。要加快推进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深入推进体制机制改进,加快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详细开展便民惠民服务,增强群众获得感。
《通知》强调,各示范城市和示范县(区、市、旗)要建立健全强有力的医改带领体制和组织推进机制,由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或一位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医改带领小组组长,医疗、、医药相关部门由一位分管带领统一负责并充分授权。省级和地市级要建立督促检查、考核问责机制,将示范工作纳入年度政府绩效考核。务院医改办将加大对家级示范地区的跟随检查力度,组织医生开展蹲点指导,委托第三方机构定期对示范工作开展评估。对示范带头作用发挥不好,工作出现滑坡或停滞不前的示范地区,及时预警或限期整改。工作滑坡严重或期限内整改不到位的,予以撤销其示范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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